吃火锅、喝酒联欢、发合影,台北警察被爆与黑帮喝酒联欢******
【环球时报综合报道】日前台湾基隆市、桃园市接连爆出警方与黑帮喝酒、聚餐等事件,没想到近日又有岛内网民爆料,台北市北投分局侦查队一名警察,在1月26日与黑帮组织“北联帮”副帮主林绍刚同桌吃羊肉火锅、喝酒联欢,还发布合影。
据亲绿媒体“三立新闻网”29日报道,林绍刚曾是“北联帮”北山堂堂主,经常恐吓不成就扬言开枪。据爆料,28日因其子经营的餐馆疑遭陌生男子闹场,林绍刚竟当街殴打该男子。对与林同桌联欢的警察,北投分局表示,警务人员未能恪遵相关规定,违反“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”,将予以一次加重记过处分。(余枫)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 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 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 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